纵观新高考改革的实施过程,第一批和第二批采用“3+3”高考模式,即第一个“3”为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第二个“3”为3门选考科目,实施省份包括浙江、上海、北京、天津、山东、海南;
第三批和第四批皆为“3+1+2”模式,包括河北、辽宁、江苏、福建、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重庆、黑龙江、甘肃、吉林、安徽、江西、贵州、广西。
第五批8省区公布的新高考方案,依然沿用“3+1+2”模式。
“3”指的是:语文、数学、外语,这三门科目考试参加统一高考,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,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;
“1”指的是:物理和历史,考生必须从物理和历史两个科目中选择一科,由各省自主命题,以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;
“2”指的是:考生从化学、生物、地理和政治四门科目中选两门,选考由各省命题,通过等级赋分的方式,将赋分后的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。
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、数学、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考生选择的3科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,满分为750分。
即通常所说的“3+1+2”模式。